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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洗钱近期处罚案例汇总
18-06-28    作者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反洗钱近期处罚案例汇总

陕西

      2018年5月10日,**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,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第(五)款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法对该行处以人民币20元罚款,直接责任人处以人民币1元罚款。

2018年6月7日,恒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,因未按反洗钱法律法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,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对单位处25元人民币罚款,对单位检查期主要负责人处1.75万元人民币罚款,对检查期内的直接负责人处1元人民币罚款。

河北

      2018年6月14日,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违反《反洗钱法》第32条有关规定,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4元的罚款处理,对高级管理人员赵某,直接责任人王某、赵某、王某、聂某、刘某、路某、雒某、黄某、张某、李某、马某,合计处以2.8万元的罚款处理,共计罚款人民币36.8元。

      2018年6月14日,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据《反洗钱法》第32条有关规定,对单位处以人民币20万元的罚款处理,对高级管理人员张某,直接责任人董某,分别处以人民币1.2元、0.2万元罚款处理,共计罚款人民币21.4元。

      2018年6月14日,河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,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据《反洗钱法》第32条有关规定,对单位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罚款处理,对高级管理人员唐某,直接责任人张某,分别处以人民币0.7元罚款处理,共计罚款人民币17.4元。

      2018年6月14日,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,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依据《反洗钱法》第32条有关规定,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6万元的罚款处理,对高级管理人员刘某,直接责任人延某、徐某、李某,分别处以人民币2元、0.8元、0.3元、0.3元的罚款处理,共计罚款人民币39.4万元。

宁夏

      2018年6月4日,宁夏宁东本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,因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相关规定,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对其处罚款20元,并2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元罚款。

江西

      2018年5月24日,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,因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、(二)、(三)项,对单位处以人民币40元罚款,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1.2元罚款。

福建

      2018年5月28日,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,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、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,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、第(三)项规定分别对其处以45元、25元、25元罚款,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合计人民币7元罚款。

辽宁

      2018年5月29日,锦州银行大连分行,因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、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,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根据《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处以35元罚款,同时对该行3名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元罚款。

 

处罚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官网公示,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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